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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侦探事务所:婚内房产变更登记后还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房产变更登记后还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内房产变更登记后还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行为系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合意,且并未对变更后的房产归属进行明确的约定,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而言,该房产仍然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然而,若在房产所有权变更

登记过程中,存在书面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此种情形下,该房产便不再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内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关于婚内房地产过户所需的手续以及相关费用的详细说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所示:请夫妻双方向所在地房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双方身份证件、房产所有权凭证(即房权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相应

的过户确认批准表格等。在此说明,此房产过户实际是共有财产的变动事项,所需费用仅为少量的工本费用,而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当涉及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提出产权变更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婚内房产过户法律有没有

关于婚姻期内房产所有权变更的相关法规已经得到了明文确立。在婚姻持续期间,夫妻两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对任何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进行所有权转让。这类变更可源于夫妻间的自由约定,亦或是为了澄清资产所有权归属等因素。通常情况下,若无特殊条款作以约束,婚姻期内的房产所有权变更并不被视作房产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婚内房产变更登记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变更后的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变更登记时有书面约定或其他证据表明房产仅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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